《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我县需开展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并行文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在此背景下,周宁县为进一步规范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相关工作,保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各有关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标准。
在对周宁县现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调研基础上,全面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拟定工作,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拟定,将进一步完善周宁县征地补偿标准体系,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周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国防光缆。对涉及搬迁军用通信管线的补偿安置,原则上按照《福建省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军用通信管线号)执行,若军地双方对补偿意见不一致,则通过协商解决。
(2)杆线、水利设施等迁移补偿。需动迁的电力、饮水、水利、 通信、广电、地下光缆、道路、桥梁等设施,由所有权单位根据迁改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迁改设计方案(图纸)和工程预算,并组织图审。属地乡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认,并依据第三方审核结果与所有权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所有权人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迁移工作。所有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迁改工程的实施。无需动迁电力、饮水、水利、通信、广电、地下光缆、道路、桥梁等设施的补偿标准由属地乡镇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方式参照需动迁设施。
(3)评估类事项补偿程序。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或规格超过补偿标准中规定,由项目征收单位或属地乡镇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1.征收经批准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办理,其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奖励另行规定。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重点线性工程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另行制定。
3.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不可预见费和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各相关业主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m6米乐主页 上一篇:什么是电子工程信息技术? 下一篇: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就业怎么样?对口中关村人才直输送!